从“无米之炊”到“价值跃升”
从“无米之炊”到“价值跃升”
从“无米之炊”到“价值跃升”十年积案,一朝执结!近日(jìnrì),两起长达十余年的买卖合同(mǎimàihétóng)纠纷案件,在黑龙江省伊春市金(jīn)林区人民法院的交叉执行下顺利执结,最终申请执行人胡某、宋某一次性(yícìxìng)拿到了(le)170余万元的“真金白银”,化解了积存多年的不良债权。被执行人也卸下了多年背负的历史包袱,实现了双赢多赢共赢的目标。
被执行人伊春某人造板有限公司自2003年建厂以来,一直经营人造板贴面板等业务,申请执行人胡某、宋某向该公司提供生产材料。面对(miànduì)伊春市全面停止商业性采伐,该公司没有寻找转型出路,依旧(yījiù)延续老发展路子,导致(dǎozhì)经营日渐困难,直至停产(tíngchǎn),申请执行人材料款也迟迟未(wèi)偿还。
胡某、宋某向当地法院(fǎyuàn)提起诉讼,胜诉后(hòu)申请强制执行,但由于被执行人已停产近十年,厂房空置且土地(tǔdì)登记信息不全、设备长久停工电机丢失、股东主体涉政企分离变更,原执行法院查封厂房后财产处置四处碰壁,导致案件(ànjiàn)十余年久未执行到位(dàowèi),申请执行人权益迟迟不能兑现,迟延履行金也越来越多,于是上级法院(shàngjífǎyuàn)依法将案件指令由金林区人民法院执行。
立案执行后法官了解到,被执行人设备闲置(xiánzhì)十余年,因无法断定设备品牌及出厂日期(chūchǎngrìqī),评估公司无法进行评估,设备处置成为了难题。
经(jīng)与行业内专业人士多方咨询,法官最终(zuìzhōng)从一位专业评估(pínggū)师处了解到吉林省质量技术评鉴中心具备机械设备产品质量鉴定资格,经过该(gāi)中心鉴定后,评估公司可以进一步评估,确定价格。最终经鉴定和评估,确定设备处置参考价50余万元,但(dàn)距离案件总标的额还差120余万元。
为避免(bìmiǎn)设备受众有限导致流拍或贬值,加剧企业损失,影响申请执行人权益兑现,该院(gāiyuàn)采取“专业鉴定﹢引导拍卖﹢全程(quánchéng)监督”模式,实现了执行资产“价值唤醒”。
该院鼓励被执行(zhíxíng)人(rén)自行寻找买家,提高拍卖效率;开通申请执行人和其他债权人参与拍卖过程渠道;联动第三方评估鉴定机构、行业协会形成合力(hélì),发动辖区企业(qǐyè)积极参与竞拍,有效激活辖区企业参与热情。
功夫不负有心人,设备最终以(yǐ)170万元价格成功拍卖,溢价100余万元(yúwànyuán),实现了资产高效处置与营商(yíngshāng)环境优化双赢,案件至此全部执行完毕。
下一步,金林区人民法院将(jiāng)继续坚持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的“一要二统三抓实”工作目标(mùbiāo),进一步推进交叉执行工作法治化(huà)、规范化、常态化运行,朝着“切实解决执行难”、实现执行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目标不断迈进(màijìn)。

十年积案,一朝执结!近日(jìnrì),两起长达十余年的买卖合同(mǎimàihétóng)纠纷案件,在黑龙江省伊春市金(jīn)林区人民法院的交叉执行下顺利执结,最终申请执行人胡某、宋某一次性(yícìxìng)拿到了(le)170余万元的“真金白银”,化解了积存多年的不良债权。被执行人也卸下了多年背负的历史包袱,实现了双赢多赢共赢的目标。

被执行人伊春某人造板有限公司自2003年建厂以来,一直经营人造板贴面板等业务,申请执行人胡某、宋某向该公司提供生产材料。面对(miànduì)伊春市全面停止商业性采伐,该公司没有寻找转型出路,依旧(yījiù)延续老发展路子,导致(dǎozhì)经营日渐困难,直至停产(tíngchǎn),申请执行人材料款也迟迟未(wèi)偿还。
胡某、宋某向当地法院(fǎyuàn)提起诉讼,胜诉后(hòu)申请强制执行,但由于被执行人已停产近十年,厂房空置且土地(tǔdì)登记信息不全、设备长久停工电机丢失、股东主体涉政企分离变更,原执行法院查封厂房后财产处置四处碰壁,导致案件(ànjiàn)十余年久未执行到位(dàowèi),申请执行人权益迟迟不能兑现,迟延履行金也越来越多,于是上级法院(shàngjífǎyuàn)依法将案件指令由金林区人民法院执行。
立案执行后法官了解到,被执行人设备闲置(xiánzhì)十余年,因无法断定设备品牌及出厂日期(chūchǎngrìqī),评估公司无法进行评估,设备处置成为了难题。
经(jīng)与行业内专业人士多方咨询,法官最终(zuìzhōng)从一位专业评估(pínggū)师处了解到吉林省质量技术评鉴中心具备机械设备产品质量鉴定资格,经过该(gāi)中心鉴定后,评估公司可以进一步评估,确定价格。最终经鉴定和评估,确定设备处置参考价50余万元,但(dàn)距离案件总标的额还差120余万元。
为避免(bìmiǎn)设备受众有限导致流拍或贬值,加剧企业损失,影响申请执行人权益兑现,该院(gāiyuàn)采取“专业鉴定﹢引导拍卖﹢全程(quánchéng)监督”模式,实现了执行资产“价值唤醒”。
该院鼓励被执行(zhíxíng)人(rén)自行寻找买家,提高拍卖效率;开通申请执行人和其他债权人参与拍卖过程渠道;联动第三方评估鉴定机构、行业协会形成合力(hélì),发动辖区企业(qǐyè)积极参与竞拍,有效激活辖区企业参与热情。
功夫不负有心人,设备最终以(yǐ)170万元价格成功拍卖,溢价100余万元(yúwànyuán),实现了资产高效处置与营商(yíngshāng)环境优化双赢,案件至此全部执行完毕。
下一步,金林区人民法院将(jiāng)继续坚持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的“一要二统三抓实”工作目标(mùbiāo),进一步推进交叉执行工作法治化(huà)、规范化、常态化运行,朝着“切实解决执行难”、实现执行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目标不断迈进(màijì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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